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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国康大药房因问题口罩被罚5万元 此前曾上“药房黑榜”
时间:2020-03-03 18:00:14 来源:中国质量网 作者:王凯 【

疫情紧急,口罩的质量和价格成了眼下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记者日前从安徽六安市了解到,六安国康大药房因问题口罩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中国网财经了解,此前该药房曾上六安当地药房黑榜。

销售无标识和未明码标价口罩被通报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10号发布的处罚通报显示,六安国康大药房销售无标识和未明码标价口罩。

通报认为,六安国康大药房销售无标识口罩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一款的规定;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十三条第(一)项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绝对对该药房处于50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此前曾上六安当地药房黑榜

中国网财经发现,六安市在2018年曾对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进行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六安市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14类问题。

分别为:1.供货方资质材料不完整,部分质量保证协议未签字;2.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现象;3.企业未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4.企业未按要求填报近效期药品效期报表;5.营业场所无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6.药品阴凉储存设备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7.企业未按要求开具药品销售凭证;8.企业未设立顾客意见簿、监督牌;9.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未正常使用;10.企业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销售记录登记不规范;11.药品拆零工具不齐全;12.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档案不完整;13.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进行年度健康体检;14.企业未按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定期审核和及时修订。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该事件在当地影响极大,多家媒体发出警示,提醒当地民众留意监管部门发布的药房黑榜。

中国网财经对医药领域质量问题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对该事件进展将持续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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