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杭州3月24日电(记者范跃红)"司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是今年浙江省政法工作的主线,也是今年浙江检察工作开展的主要抓手。3月23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专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方案》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的任务清单》,当天下午,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这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开启。
据介绍,此次活动,该院要求严查检察司法理念是否正确、检察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相互配合是否到位、检察监督是否有力、检察司法作风是否文明等五个方面,进行落实整改。
在检察司法理念上,该院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否存在“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是否坚持大局观念,是否存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不力等情况,是否坚持法治观念,是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质量轻效率、重配合轻制约等情况;是否坚持群众观念,是否存在漠视群众需求、服务群众工作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坚持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情况;是否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等专业化监督理念。
在检察司法行为规范方面,该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滥用检察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负责任,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文书制作粗糙等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乱用、滥用强制措施,超期、超范围扣押款物不返还等情况;是否存在片面曲解诉源治理工作,故意有案不立、违法不起诉,或人为制造案件数量下降假象等情况;是否存在办案流程不规范,业务数据瞒报、虚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在政法机关相互配合是否到位方面,该院重点检查办理刑民交叉、虚假诉讼、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严重疾病罪犯收押收监等类型案件时,是否存在互相推诿扯皮、拖延敷衍等情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拘直诉制度、“捕诉合一”改革等工作,是否存在配合不够、保障不力等情况;涉案财物查证处置是否存在产权不清、定性模糊、处置不明、重破案轻追缴、重自由刑执行轻财产刑执行等情况;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是否存在数据壁垒森严、信息互通共享不畅等情况。
在严查检察监督是否有力方面,该院则重点检查检察监督是否依法、严肃、有力,是否存在虚假监督、配合监督、突击监督等情况;检察监督是否流于形式,存在碍于面子,该纠正的不纠正等情况;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灯下黑”等情况;检察机关接受党委、人大以及党委政法委等司法监督是否自觉,是否存在消极应付或拒不执行等情况。
在严查检察司法作风是否文明方面,该院重点检查有无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的求助不予理睬或处置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是否存在机械司法、粗暴司法,没有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等情况;是否存在特权思想严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甚至滥用强制措施等情况。
据了解,本次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延续至2021年1月,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改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