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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藏检察机关人大工作报告"十大关键词"
时间:2020-01-14 18:09:35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凯 【

  正义网拉萨1月10日电(记者张超)2020年1月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西藏检察机关一年来在履行宪法和法定职责、围绕西藏发展稳定大局所做的主要工作,同时描绘了2020年的西藏检察工作蓝图。

  检察长的人大工作报告,内容丰富、信息量大,记者梳理了报告中的“十大关键词”。

  检察姓党

  秉持“只有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政治建设才有力量,业务建设才有灵魂”的理念,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根本引领,不断筑牢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转型创新发展的政治根基。坚决落实党中央、区党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向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49项,区党委主要领导等领导同志作出批示16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检察职责的担当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区检院共召开28次党组会审议重大事项178项,在思考谋划事关西藏检察转型创新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形成一些重要认识,在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大发展大进步中有效化解检察领域“治理赤字”。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聚焦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紧贴检察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联系直接、面对矛盾复杂、解决问题具体的工作实际,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中强化检察监督办案,着力解决司法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的关切与期盼,以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筑牢党在西藏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

  牢记检察初心使命

  聚焦检察职责宪法定位,增强“撂荒党组织托付的‘检察责任田’就根本谈不上‘两个维护’”与“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着力将检察工作重心由职能转隶前的倚重反贪反渎转移到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来,以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结构性要素功能推进检察转型发展,把检察职责的担当和检察权力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聚焦国家性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侧之检察担当,着力把做精主责主业作为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以转变司法理念思路、改革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司法方式方法推进检察创新发展,使检察供给与西藏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的新要求相适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相协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聚焦检察工作发展在新时代向更高形态演进的趋势性特征以及在西藏的地方性和阶段性需求,着力破解如何在检察资源刚性约束较大的情况下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基本职能作用难题,把市域和省域两个层级“检察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转化为检力资源统筹配置的优势,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成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基本手段和基本途径。

  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靶向检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结构失衡”问题,以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深度融合增加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在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中持续推动检察业务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和检察业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全年共受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10901件,办结9374件,在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7%和29.5%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47.3%和32.8%;检察监督格局在上年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监督“多元发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类比为93.6:1.9:0.4:4.1的趋优结构;以拓展检察供给来源增加检察供给总量,依职权主动监督823件,移送受理、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主动监督的检察案源结构优化为79.3:5.7:15.0。

  把握“两个紧扣”,保障检察公共产品供给。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涉嫌犯罪1150件1635人,提起公诉1818件2616人,同比分别上升40.8%和52.2%。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涉众性侵财犯罪946件1239人,同比分别上升15.6%和16.9%。在特殊矛盾表现突出的敏感时期节点,举全区检察之力投入4.86万人次,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抽调全区16.4%的检力资源,驻守126个村居开展强基维稳工作。紧扣西藏社会主要矛盾,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治在发展稳定生态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扶贫领域侵害惠农惠牧资金、农牧民利益的案件4件4人。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8件291人,对稳妥办理拉萨德誉鼎公司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出系统治理方案,协同公安机关为373名投资人追赃挽损1629.86万元。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42件66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完善检察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排查化解各类群众纠纷450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84件,同比分别上升133.2%和121.9%。

  把握好检察工作多重目标要求与政策导向的整体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先后时序性,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56件、漏捕漏诉106人,同比分别上升93.1%和47.2%;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9人,同比下降19.4%;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12人,同比上升24.8%;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人民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件,同比分别上升112.5%和25%;监督审查2895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纠正处理不当案件61件;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36件,促进执结9.9万元;首次对拉萨监狱、波密监狱、区未成年人管教所开展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56条并向监狱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强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申请212件,同比上升190.4%。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和提起抗诉7件,同比上升250%,人民法院已发回重审1件;监督维护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9件,同比上升116.7%;监督纠正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扣押等违法执行7件,同比下降36.4%。加强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不服人民法院行政裁判和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08件,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1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倍、22.7%和85.7%;核查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案件466件,提出纠正意见16件。

  公益保护之检察担当

  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手段,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9件102人,同比分别上升4.3%和2%;依职权主动发现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3件,立案3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4件,依法提起15件民事公益诉讼、林芝市朗县检察院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中诠释西藏检察的担当作为,公益诉讼办案实现全领域全3地域全类型全覆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建立长江上游藏滇川渝贵青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协作机制,共同守护毗邻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安全。

  最优“案—件比”

  强化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在保持检察高质量供给的战略定力上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部署构建西藏检察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标准体系的系统化提升业务指导的系统性,通过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加装“新引擎”,实现检察供给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先期研制刑事检察绩效评价体系,“键入”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能够一次办结形成1:1的最优“案—件比”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检察产品“一案N件”的无效供给问题,刑事案件一次退查补侦率同比下降8.7个百分点,二次退查补侦率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以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的治标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治本赢得时间,连续两年抽取评查各类案件2087件,发现处理实体问题63个、纠正监督不到位问题91个,规范司法行为4027项,那曲、昌都、林芝、日喀则检察机关提供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市域方案”。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理念,连续两年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十大检察监督案件”年度评选宣传活动,在规范、指导检察监督办案、强化“法治精神体现在具体个案”理念的同时,充分释放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法效应。

  检察职能与力量系统性重塑

  围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检察职能和检察力量的系统性重塑。坚持中央改革精神与地方具体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检察改革既是西藏检察工作与全国检察工作保持同质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西藏检察机关突出区情实际破解发展难题的特殊要求,按照区党委政法委的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改革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以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推动各项检察改革取得实效。深化以“伤筋动骨”实现“脱胎换骨”的检察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检察职能与检察力量的系统性重塑。遵循区党委审批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圆满完成区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呈报《西藏自治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获得审批,市县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人员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正在布局推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紧贴全区检察机关编制紧缺实际,强力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制度改革,180名聘用制书记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岗位助力检察供给。

  智慧赋能检察

  深刻把握政法领域改革新形势新阶段新特点,针对当前改革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更加突出的实际,聚焦检察工作领域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检察事项的整体谋划与措施整合。着眼于发挥现代科技应用能够带动检察监督方式和检察工作业态发生深刻变革的要素作用,以“全区检察机关十大智慧检务系统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为机制支撑,在部署开展由下而上的市域实践上寻求突破,力求以“智慧赋能检察”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检察机关自我革命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深刻把握检察队伍作为检察产品的供给主体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选择性特征,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雪域检察铁军,发挥其在推进检察发展中的关键要素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领导干部既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坚持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基础,突出实战实务实用导向,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管理新模式和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培训体系。坚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传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建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度,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处理29人。持续发挥系统内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拉萨、昌都2个市级院、17个基层院党组和区检院2个内设机构基层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涵养风清气正、干净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法律“守夜人”

  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在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势,更好地服务保障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要突出检察机关法律“守夜人”的职责定位,围绕“司法公正是不变的刚需”要求,保持检察产品全面协调充分供给的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以检察产品的“供给侧”与“需求侧”是否相应、供给规模与需求总量是否匹配来考量检察产品供给侧问题;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格局的变化是否与人民群众多维度、多领域、多元化、多样化的法治需求相适应来问效检察产品结构性改革,在努力实现人民渴望的改变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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