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上下联动,重拳出击,查处各类广告案件973件,罚没1547.06万元。罚没总额较2016年增长37.4%,罚没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29件,较2016年增长45.0%。为加强节日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全面落实广告条线“谁执法谁普法”的“七五”普法责任制,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我省广告市场各类参与者自觉守法,维护好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秩序,现将2017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机关查处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案例一】
漳州闽南影视广告中心、三亚新特药药业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案件
当事人漳州闽南影视广告中心、三亚新特药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合同,于2017年1月在漳州电视台违法发布“神马牌精制海马追风膏”处方药品广告,广告播出内容采用三亚新特药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样稿,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的规定。漳州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责令上述两方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对漳州闽南影视广告中心作出处以罚款没收广告费用22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三亚新特药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以罚款230000元的行政处罚。上述两案罚没款合计4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