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理服务 -> 诉讼代理

TOP

成都房产律师丨房地产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时间:2018-04-03 00:06:43 来源:无界信息网 作者: 【

公司名称:四川成都顶呱呱顶泰律师事务所

联 系 人:赵律师

联系电话:18080821639 归属地:

电子邮件:2130502657@qq.com

联系地址:成都是武侯区

成都顶泰律所房产律师电话18080821639或028-86751132
  成都房产律师:房地产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成都房产律师:《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dggfl.net/2018/flzs_0320/611.html
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028-86751132;18080821639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010-65360262;18601326218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
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020-38856589;18102825651
瀚沣法律咨询热线(重庆):023-86827607;17318410031
灵均法律咨询热线(武汉):027-88231986;18162758581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收藏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成都房产律师丨小房产和大房产有.. 下一篇沈阳律师咨询沈阳律师电话沈阳法..

相关文章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热门文章

图片主题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