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理服务 -> 诉讼代理

TOP

离婚方面的律师 天津的离婚律师都是怎么收费的
时间:2018-05-03 00:06:13 来源:无界信息网 作者: 【

公司名称: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3512097015 归属地:天津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离婚方面的律师天津的离婚律师都是怎么收费的离婚方面的律师天津的离婚律师都是怎么收费的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法律咨询电话:13512097015,微信同号!
有人问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吗?这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误解。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一种是协商不成的到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是否破裂需要通过具体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第4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两年在这里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方面。分居指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就医等原因分居的不能作为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
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也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天津国晖律师事所是国晖律师事所在天津的分所,立足天津地区,主要为天津地区的用提供交通事故、诉讼、公司法和婚姻家庭等法律咨询和法律诉讼业,采用团队办案,收费低,胜率高,值得选择!
-------------------------------------------
律师选天津国晖律师事所!
联系人:郭律师
手机:13512097015
微信:13512097015
QQ:3326774308
天津律师天津河西区律师天津和平区律师天津河东区律师天津南区律师天津河北区律师天津红桥区律师天津东丽区律师天津西青区律师天津津南区律师天津北辰区律师天津武清区律师天津宝坻区律师天津滨海新区律师天津宁河区律师天津静海区律师天津蓟县律师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收藏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用人单位能否以“末位淘汰制”规.. 下一篇擅长离婚案件的律师 天津离婚请律..

相关文章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热门文章

图片主题

推荐文章